摘要
倫理準則是專業的重要條件,為提昇教練專業素質,我國於2010年訂定運動教練倫理準則。本文旨在分析運動教練倫理之內涵,透過文獻探討,首先論述運動教練倫理準則之意涵;次論我國與美、澳二國教練倫理準則之內容;再比較三個國家倫理準則之異同,歸納出共同點(一)教練角色定位:強調個人品德與身教的重要性;(二)述及對象:包括教練與運動員、觀眾媒體及同業間之三種倫理關係;(三)倫理準則屬規勸性質;(四)與運動員互動:指出應與不應表現之行為。接著指出三個國家各自獨有或獨無之處,如台灣獨有預防嚼檳榔、加強品德教育,但缺乏澳洲對受傷、生病運動員的關照。最後依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準則執行及未來修改之參考。
原文 | 繁體中文 |
---|---|
頁(從 - 到) | 23-29 |
頁數 | 7 |
期刊 | 中華體育季刊 |
卷 | 27 |
發行號 | 1 |
DOIs |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2013 |
Keywords
- 運動倫理
- 專業行為
- 教練標準
- 專業倫理
- sport ethics
- professional conduct
- standard for coach
- professional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