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探討清初耶穌會士衛方濟(François Noël, 1651-1729)《人罪至重》一書中的人罪說與聖治論。與艾儒略(Giulio Aleni, 1582-1649)的《滌罪正規》一書所言之「滌於已犯之後」相為表裡,《人罪至重》一書目的在於「警人遠罪」與「禁於未犯之先」。不同於前書之側重罪的解除方法與禮儀實踐層面,衛方濟則是指出人罪的根源性,主張「修德必先遠罪」,使其罪論與中國修身觀接軌。在此根基之上,衛方濟暢論「聖治」為「天主、人、己」三角的和諧倫理關係為除罪後之「仁義」圓滿狀態。觀諸衛方濟後來出版的經典翻譯,呈現了從形上學式的論述到以禮儀為核心的倫理實踐式的轉變,作為其名下首見的《人罪至重》一書,內容已可約略看出這一趨向。此外,如果我們從明清之際中國天主教社群的告解儀式已經趨向形式化與機械化,以及同時期中國社會之懺悔氛圍的變遷脈絡來觀察,衛方濟在《人罪至重》一書中主張結合仁義兩端,強調心與禮並重,以求聖治之圓滿達成,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一種亂世中回歸古典與追溯本源的舉動。
原文 | 繁體中文 |
---|---|
頁(從 - 到) | 9-55 |
頁數 | 47 |
期刊 | 新史學 |
卷 | 23 |
發行號 | 1 |
DOIs |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2012 |
Keywords
- 衛方濟
- 《人罪至重》
- 聖治
- 中國禮儀
- 倫理
- François Noël
- sin
- saintly governance
- Chinese rites
- mor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