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法國、丹麥、中國的中學體育會考制度,針對三國在考試目的、考試項目、評量方式及可能影響進行比較,研究結果顯示:一、體育會考目的在引導學校與社會對學生體育學習狀況的關注。二、體育會考項目內容包含國定項目,所列國家的共同項目有基礎體能、田徑類與球類。三、法國加入運動賞析來評估態度面向;丹麥透過口試答辯過程,評估學生個別學習成效;中國採日常生活考核及身體素質評估。四、體育會考會影響體育課程與升學,提升體育課程的合法性地位,並獲得教師、學生及家長的認同,有促進體育教學與學生學習革新的機會。
| 原文 | 繁體中文 |
|---|---|
| 頁(從 - 到) | 1-9 |
| 頁數 | 9 |
| 期刊 | 中華體育季刊 |
| 卷 | 32 |
| 發行號 | 1 |
| DOIs | |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2018 |
Keywords
- 中學會考
- 體育課程
- 體育教學
- examination for secondary schools
- PE curriculum
- physic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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