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為現代性或物質文明象徵的戲院,對臺灣而言可能是十九世紀末葉才出現的新鮮舶來品。日治時代臺灣布袋戲開始發展的商業劇場,很多是藉着廟口或茶園作為基礎,雖然也有仿造戲院的售票制度,乃至進入現代戲院演出。戰後初期臺灣布袋戲商業劇場是否延續某些古老機制,還有發展出哪些劇場特性,則是本文所要關注的。戰後早期臺灣各地風起雲湧的布袋戲商業劇場,當然並非政府文化機關補助或發起的,而是民眾自發的文化。這種劇場與酬神的祭祀劇場在表演上有什麼差異?而專業布袋戲班如何與戲劇業者結合,如何發展出自負盈虧的經營,甚至發展為一股能夠吸引龐大觀眾關注的焦點,甚至幾乎成為自發性的戲劇競賽?本文首先將試着從民間藝人的角度,來思考劇團與戲院之間的商業機制,藉着臺灣民間知識的「贌戲」作為切入點,來解讀商業劇場史料背後的意義。其次,我們藉着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社會學概念來思考,布袋戲進入一種現代概念的戲院,進入這種特殊場域(champ)時,產生什麼樣的資本?更重要的是,戲班是否意識到他們面對如此不一樣的場域,必須採取有所區隔(distinction)的策略?這些都可說是我們重新解讀史料,藉以瞭解臺灣劇場發展可能性,具有不可忽略的價值。
原文 | 繁體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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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從 - 到) | 77-126 |
頁數 | 50 |
期刊 | 民俗曲藝 |
發行號 | 199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2018 |
Keywords
- 布袋戲
- 商業劇場
- 區隔
- 象徵資本
- 劇場史
- puppet theatre
- commercial theatre
- distinction
- symbolic capital
- history of thea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