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詳細資料
說明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指出運動產業的範疇,應以運動相關的經濟活動為主要概念,除運動相關之服務業外,尚應包含以運動為主體的體育運動場館營造、自行車製造業、高爾夫球具製造業以及健身器材業等,其中又以運動自行車產業的產值最高,且最具國際競爭力。臺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網站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的整車出口產值規模達600億元;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的西元2011年的工商普查資料顯示;自行車製造家數為125家,周邊供應商共計1,415家;運動自行車製造產業從業人員為7,990人,周邊供應產業從業人員24,238人,整體運動自行車產業鏈全年營業收入總額達1,524億元,超越國內機車產業的1,158億元,足見該產業的重要性。本研究樣本取自臺灣經濟新報 (TEJ) 之TEJ New Finance-新公報適用資料庫,樣本期間涵蓋於 2012 至 2018 年,共 28 季資料,本研究對象為臺灣自行車產業,其中以上市、櫃三家公司:美利達、巨大以及愛地雅為本研究對象,藉由列聯資料 (panel-data) 樣本型態及結合經濟理論並運用Cobb-Douglas與Translog模型研究臺灣自行車產業經濟型態並建立標竿企業的實證研究,可以提供必要的經濟數據與經營管理的參考依據,更能落實發展運動產業的真正價值。主要研究結果發現人力價格以及資本價格對於總成本之皆具備顯著影響能力,藉由係數分析,人力價格約莫佔了投入組合之 36%;而資本價格約為 64%。其次, 2016 年起開始實施 「一例一休」 法案後確實造成了成本結構之改變;以顯著性而言,投入組合對於總成本確實更具備了影響力;然而藉由係數分析,本研究發現人力價格約莫佔了投入組合之 39%;而資本價格約為 61%,相較於本研究之初步結果,投入組合的比例稍為有些變化。最後,有關最適生產規模部分,本研究發現就由產業內生產廠商的成本狀態來了解整體產業內的規模經濟狀態,臺灣自行車產業的規模經濟型態屬於規模報酬遞增及固定規模報酬階段,其中,又以巨大公司成本調控得宜且產出 (值) 高而形成該產業最適生產規模。
狀態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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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開始/結束日期 | 2019/08/01 → 2020/10/31 |
Keywords
- 自行車產業
- 經濟型態
- 標竿企業
指紋
探索此專案觸及的研究主題。這些標籤是根據基礎獎勵/補助款而產生。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