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生物多樣性之調查與研究為環境管理指標研究之基礎,而生物環境影響評估則為現階段臺灣環境保育最需要努力的方向。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規定:「環境影響評估係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其中生態影響,係指生物及其覓食、棲息及繁殖環境,其群體在它們的群落與環境之組成結構,因為環境改變而造成的差異。其中,空間及時間改變,造成系統中生物競爭和合作,最後達到一種動態不平衡關係;強勢的生物會主宰整個系統,弱勢物種造成滅絕,此不平衡關係和當時系統間生物所處的環境、營養和物種數量有關。生物影響評估,應評量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項目。評估方式以種群的大小、結構改變及累積性環境改變過程(包括棲地生物、地理及化學現象)為環境評估、調查及監測的基礎工作。因此,建立生物環境影響評估調查方法、審議規範及生態環境資料庫,並進行多樣性調查、瀕危生物名單界定、評鑑瀕危生物等級、評估棲地損害程度及進行生物環境專家諮詢,以有效進行整合性環境影響評估,為生態環境奠定永續發展的基礎。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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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111-122 |
Number of pages | 12 |
Journal | 濕地學刊 |
Volume | 7 |
Issue number | 1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