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筆法”的詮釋與接受

Research output: Contribution to journalArticlepeer-review

Abstract

「《春秋》筆法」-詞源自《春秋》經,並從經學轉換至文學寫法的領域。本文試圖詮釋此一名詞,也想探討它在後世從經學轉向文學思考的接受討論。研究結果發現:「《春秋》筆法」意指「微言大義」,即是以文辭幽微的方式呈現出史家的褒善貶惡之義,強調「大義」的呈現。孟子、司馬遷、朱熹較能詮釋《春秋》大義的精神。後世延伸《春秋》筆法至文學的思考轉化,主要以古文創作為主,其中劉知幾的「晦」,歐陽脩的「簡」,都是延伸創造性的解讀。方苞的「義法說」,更是從《史記》的接受而再接受的過程所詮釋出來的意義。《春秋》筆法的主軸意義大致不變,但也有各家不同的側重點,成為接受現象的多元呈現。
Original languageChinese (Traditional)
Pages (from-to)1-34
Number of pages34
Journal國文學報
Issue number39
Publication statusPublished -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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