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本研究目的有三:(1)調查吾國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對體罰問題的看法;(2)探討目前各級學校教師及家長所採用之體罰方式及出現比率;及(3)比較歐美各國對於體罰問題的看法及實施辦法,並參酌本調查結果,研擬一套合理而可行的有關實施體罰的辦法,以提供教育行政當局修改有關法令的參考,藉以促進教育的正常功能。 本研究調查對象係為台灣地區某市各中小學廿所學校教師1073人,家長1111人及學生4582人。問卷分為教師用,家長用及學生用三種。三種問卷內容主要包括:[贊成實施體罰與否?」、「實施體罰次數如何?」、「贊成及慣用何種體罰方式?」、「實施體罰的理由何在?」、「實施體罰的效果如何?」等多項問題。 本調查結果顯示:1.大多數教師(91%),家長(85%),及學生(84%)認為只要不造成傷害,適當體罰是可以容許的。2.各佔90%以上的教師及家長都曾在不得已情況下實施過體罰。唯實施體罰的次數並不多。3.在認知上,多數教師,家長及學生都認為「勸導」方式最能糾正學生的不良行為。4.學生或子女受體罰的最大理由是由於表現不良行為。5.多數教師及家長認為政府明令禁止教師實施體罰,對於教師任教態度的最大影響是「使教師不再嚴格管教學生」。6.教師、家長及學生所贊成的體罰方式以「打手心」、「罰站」及「罰寫功課」為多。7.多數教師覺得體罰學生的心情是「很難過的」,和「平心靜氣」;而多數家長的心情是「很生氣」、「很難過的」。8.多數教師和家長在體罰學生或子女後,常感到「於心不忍」,其次為「已善盡管教的責任」。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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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57-73 |
Number of pages | 17 |
Journal | 教育心理學報 |
Issue number | 13 |
DOIs |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1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