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女性主義政治主張跳脫以男性經驗為基礎的理論與研究模式,強調由女性經驗出發,重新建構政治理論與政治行動。但此強調女性經驗的主張,引發女性政治主體樣貌界定的爭論,亦即,關注如何回應在政治行動中,女性集體認同與女性差異之間可能的衝突。依循此問題架構,再加上公民社會為女性近年來參與公共事務的主要場域,因此,本文主要探究女性參與公民社會的差異化經驗。藉由分析與比較女性公民社會參與經驗之多國研究,以及女性主義對於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差異政治理論出發,本文嘗試回答:一個較能體現多元差異、使女性充權的公民社會實踐應該為何?並以臺灣的性交易除罪化運動來說明臺灣的差異化公民社會實踐。本文主張,差異化的女性公民社會參與,可採納Lloyd的過程中主體概念為基礎,放棄單一女性政治主體,重視發展競勝式公民社會。而此競勝式公民社會參與的實現,有賴於競勝是否帶來公民社會的自我再生,以及競勝組織能否獲得發展資源,尤其是倡議的文化構框論述空間,以及組織運作與形成結盟。而透過分析臺灣的性交易除罪化相關立法運動,本文也發現,在此一議題的差異化女性公民社會參與上,臺灣的文化形構環境提供了多元組織發展的空間,但在組織發展資源上,仍有待建立適當經費與人力資源補助機制,俾利於各組織之發展與生存。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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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67-103 |
Number of pages | 37 |
Journal | 教育與多元文化研究 |
Issue number | 8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