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討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融入飛盤課程,非行少年的責任表現情形。方法:飛盤課程實施於花蓮縣收容男性青少年的某中途之家,進行10週20堂50分鐘的課程,參與學生共19名,平均年齡16.2歲;量化資料採Hsu等人2014設計之PSRQ問卷;質性資料以學習單、學生與輔導老師的訪談、教師教學日誌為主,分別進行統計與樣版式分析法。結果:在資料分析中:(一)層級一:學生對組成要素的認知從無到有、學會尊重不再打斷老師說話;大欺小的舊有文化有所改善、學習化解比賽中的不愉快;與老師的衝突減少,並尋求老師協助解決衝突;能接納能力較差的同學一起運動,並願意給予機會去嘗試。(二)層級二:學習態度從被動轉為主動;願意學習新的技術,並積極努力嘗試;從小團體到願意彼此和睦的練習。(三)層級三:願意在課外時間執行學習單的練習項目;高三同學則以順利畢業為自己設定適當的目標;都要學著面對課程以外給予的質疑與壓力,專注於享受這項運動。(四)層級四:開始學會去關心挨罵或受傷的同學、當受傷的同學回到學園,在輔導老師面前以支持代替過去的訕笑;學會觀察其他同學練習的態度與比賽情況,並用活躍的表現和感謝的言語回應老師的教學;學生因產生成就感和獲勝的動機而彼此鼓勵。(五)層級五:自我肯定與人際關係的改善、在學業與職場中設定目標、力求提升自己的表現,成為他人的榜樣。結論:每位學生在課程介入期間都有不同層次的成長與變化,亦能將各層級的學習遷移出體育館,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對非行少年的責任表現有正向改善。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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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33-55 |
Number of pages | 23 |
Journal | 臺東大學體育學報 |
Issue number | 24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