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報導由學習資訊專業學院 蔡今中國家講座教授研究團隊提供】
行動學習在過去的幾十年中被廣泛應用於教育,但教師對行動科技融入教學的概念較少被探究。本研究採訪25名臺灣國小教師,以現象學方法探討其行動學習的概念,並將行動學習劃分為7個不同層次的類別(7-T),包括「工具」、「旅行」、「及時性/導師」、「玩具」、「紀錄跟蹤」、「團隊合作」及「學生」。這7個類別分別是由「教師為中心」到「師生互動」再到「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策略,此研究結果亦可提供教育工作者及教師對於科技融入學生學習的深度理解,作為設計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活動之參考。
過往研究表明,教師的教學理念及方法存在著密切關係,而教學理念對於學生的學業表現有顯著的影響。科技的進步使得傳統教學方法受到衝擊,並隨著新興科技工具的普及,也產生更多新興的教學方法;同時,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法被認為不足以滿足、適用於快速發展的知識需求,逐漸地,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及環境越來越受到重視,故本研究認為探討教師對於先進科技的教學理念,將有助於釐清及提供適當的教學環境。
行動學習在過去的幾十年中被廣泛應用於教育(圖1),但教師對行動科技融入教學的概念較少被探究。本研究採訪25名臺灣國小教師,以現象學方法探討其行動學習的概念,並將行動學習劃分為7個不同層次的類別(7-T),包括「工具(Tool)」、「旅行(Travel)」、「及時性/導師(Timeliness/Tutor)、「玩具(Toy)」、「紀錄跟蹤(Tracking)」、「團隊合作(Teamwork)」及「學生(Tutee)」。這7個類別分別是由「教師為中心(teacher-centered)」到「師生互動(student/teacher interaction)」再到「學生為中心(student-centered)」的教學策略。其中,「玩具」、「紀錄跟蹤」、「團隊合作」及「學生」這4項被認為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策略,而「紀錄跟蹤」是教師對於行動學習的主要概念中出現頻率最高的一項。由此可知,行動科技促進了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的機會,此研究結果亦可提供教育工作者及教師對於科技融入學生學習的深度理解,並作為設計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活動之參考。
圖1:行動科技被廣泛運用於教育中(圖片來源:Unsplash)
原文出處:Chen, C-H., & Tsai, C-C. (2021). In-service teachers' conceptions of mobile technology-integrated instruction: Tendency towards student-centered learning. Computers and Education, 170. https://doi.org/10.1016/j.compedu.2021.104224